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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了吧?”郎兵从前襟里摸出一样东西“羽衣,我买了一样东西给你。”
郎兵摊开手掌,掌中一支嵌镶着朱色,青色珠玉和一排细穗的银制步摇,在夕阳余晖中映着璀璨的细芒。
他将步摇递向她,她收了下来,但脸上的表情却不似他意料中的开心。
“不喜欢吗?这叫作步摇,一步一摇,摇曳生姿,我们汉族的女子最喜欢把这个簪在头上了。”
这支步摇虽然有点旧,可是他先向人借钱买的,只要羽衣喜欢,他再辛苦去攒钱还钱,也都无所谓的。
羽衣摇摇头“我很喜欢。”
“要不要我帮你簪上?”
羽衣唇边含笑地点点头,于是郎兵将步摇轻轻簪进她如云的发髻里。
替羽衣簪上步摇,郎兵突然想到“该死的,忘了顺便带一面铜镜回来,这样你怎么看!”
“镜子?”反应灵敏的宝驹听了,立即将一旁用来梳洗的陶盆端了过来“镜子,水作的。”
“水?呵!还是你聪明,瞧我笨的。”郎兵敲了自己一把“来照看看。”
陶盆搁在凳上,里头的水漾着浅浅的涟漪,等涟漪静下来,上头映出了三张大小、颜色不一的脸蛋。
宝驹脸长,加上咧着嘴巴笑,几乎就要占去盆面的一半。
郎兵脸虽不大,但因为从军、工作,所以肤色晒得极深,与同样暗色的陶盆一叠,见到的剩下那双满怀深情的眸子,和一张开怀笑着的嘴。
而羽衣原就脸似巴掌,细肤赛雪,再加上一根银步摇在檀发上映着光辉,所以三个人之中,她自是最亮眼。
“好美。”郎兵不禁赞叹。
“是步摇美。”
东西再美,都比不上她美,她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羽衣,你知道吗?完全是因为你,才有今天的我,你挽回我的生命,也让我有了新的生活,甚至…连我这条废腿都有了痊愈的机会。”
羽衣静静看着水中的郎兵。
“今天我顺着去找了个大夫,那大夫对外伤很拿手,我让他看了我的腿,没想到他竟然说我的腿筋骨早就已经好得差不多,再过些日子,说不定连跛都不跛了,而这全都是你的功劳。”
闻言,羽衣笑了,但同时间,郎兵却也注意到她的笑的笑里居然带着愁意。怎么了吗?
“羽衣,你是不是心里有事?如果有,那?*党隼慈梦颐侵道。”郎兵敏感地问道。縝r>
一直以来,他们都是三个人,有什么苦一起吃,有什么甜也一起分享,但是…
羽衣抬脸看向郎兵,满怀郁闷的细细低喃:“倘若有一天,我不能再与你们一起了,怎么办?”
…。。
如果有一天,她不能再跟他们两个一起了,怎么办?也许她曾想过这个问题,但三人互相扶持的温馨,却让她每每将这个问题丢回了脑后,不去想它。
一句话,却困扰着三个人,虽然之后的日子依然过着,但羽衣仍无法从那个窠臼里跳出来…一个仅有她懂得,还有“他”懂得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