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短篇武侠《han光》(2/3)

艺人唱得真好,昂扬,心为之激。哀婉,气为之长吁。

可我不喜他:在他手中,我的锋刃虽利,杀人时却绝不见血,只因他讨厌血。

最后的主人是一个髯须汉。他的脾气很怪,稍不顺意便动辄杀人。

艺人和他相隔本不到四尺,待他回过神时我离他已不及三寸。他本能的将下缩,就在那一刹我将微微下倾,直朝他眉心飞去。

只有跟着艺人才能见到那人,所以我不能被他的朋友带走,自然也不能看着他死。

说起艺人…那日他在酒楼喝酒,一个打扮不不俗的江湖艺人便坐在堂隅唱鼓词。

艺人见他又要打赏,手中鼍鼓敲得更加卖力:“…杀妻的吴起倒挂了元帅印,灯的裴瑾挨些嘴。活吃人的盗跖得了好死,颜渊短命是…”真可惜,还没听完他便死掉了。

但不得不承认他待我很好,他杀了我上一个主人后,每日最常的一件事便是拭我的锷脊。

艺人却无意杀他,即使他不躲不闪我也只能与他而过。可他并没想艺人会武且能瞒过他,甫见艺人手便愣住了。

我的举动没能瞒过艺人,但他却充当了我一直在扮演的角。或许这事他见得多了,早已变得麻木。或许是他本就不在乎,人既已死,凶手是人是剑又有什么相

真不明白他么要杀艺人,唉“古剑杀人还称至宝,垫脚的草鞋丢在山洼…”其实艺人词里说得一也没错。就像他总说那些人的血不沾在我上,却不知只有嗜血之剑才被称真正的宝剑。

与其说是在执行主人的任务,不如说我是在一旁欣赏主人早已布好的棋局。

事,负薪沽酒笑王侯。

觉很不好,就像是饿汉发现一只烤挂在树上,只能闻香气却怎样也吃不到它。

这次的主人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君王,要借上天赐给祖先的、赐给他的天剑神威亲征讨逆…他要让逆贼和天下臣民知,谁才是真命天

内库里没有窗,唯一的铁门终年常闭,难辨昼夜秋。只知又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再次得见天日。

好笑的是,讨逆的结果反倒是自己被自尽。

夜,艺人的朋友摸房里,手上持着柄锋利的长剑。这事见得多了,自然知他要什么。

或许因世,末帝死后,易主的速度快得像是翻书,一日内连见几转瞬前还是我主人的尸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

他万料不到一柄剑竟能凭空自转,大惊之下忘了躲闪,被我自眉心直穿过脑,余力穿过厅堂的一张方桌,他便被钉在其间。

一直以来,我都只是一个任人摆布,冷旁观这场场杀戮的看客。

一样的杀戮,变得乏味且无聊,唯一的**,只停留在饱饮鲜血的那一瞬间。

艺人把我裹在行里纵急驰,看样像要去很远的地方。

真有意思,转间我便从吉祥的天赐神变成了不祥的邪恶妖

他死了,艺人自然不会再唱下去。

这样的生活一直没有变过,可突来的烦躁竟让我不甘于只是被摆布,我想照自己的意愿什么,所以我杀了他。

他清亮悠扬的歌声回在山谷间、回在我心,在我心底唱了千百遍、千百年。

唉,既然载剑,又怎能不载愁呢?想想我曾经的主人们,除却那个不识我是何的稚,得到我后,还有谁能笑得来呢?

谁知艺人手掌一翻,手中鼓槌在我的尖脊轻轻一磕,艺人力很大,我反被挑起向他飞去。

可我还没见过那个据说能化解我上所谓戾气的人。这就像要庙里的主持观里的天师碰到一降妖捉鬼,和尚士见面不是佛法法妖法,总免不了要斗上一斗的,我自然也不例外。

可直到今天我才真正咀嚼歌儿的滋味,才发现这歌儿实在是荒唐得到了极

艺人和朋友说我有妖气是不祥之。又说要把我送给一个能化解我上戾气的人。

他的朋友已到床前,记忆里那晚多云,月亮朦朦胧胧的,似有似无的光洒在剑上

一曲终了,酒楼里人人都声喝彩,连他也丢了赏钱过去。

他倒在我的旁,全无初见时的凌人盛气。腥红自他内缓缓漫过我向低去,原来皇帝的血也没什么不同。

所以会记得他,是因他的怪脾气?还是为那个唱鼓词的艺人?

他本不知艺人会武,只随手用我的尖锋去挑艺人手上的鼓槌,以便借一挑之力令鼓槌击毙艺人…这是他常用的手法,既不会让我染血,整件事又似与他无

艺人谢了赏,说要再唱曲新编的词:“…河里的游鱼犯下什么罪?刮净鲜鳞还嫌刺扎。那老虎前生修下几般福?生嚼人不怕牙。野不敢惹祸,剁成酱还加上葱。古剑杀人还称至宝,垫脚…”刚听到,他突然站了起来,缓缓向艺人走去。

是我杀死了他。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