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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
“明天要和我一起走吗?”她一边把沾着我的血的针
往自己胳膊上扎,一边嘲讽地回答我:“去你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里?”
唉,一切的记忆和乡愁都变成了飘扬的尘埃,在我骨
里渐渐模糊着,我来成都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一切都走
灯般地变化着,我指的不是这个世
,我指的是我悲哀的人生,这个世
倒是一直都没有变,反正变不变的也不是我这
人能说了算的。
但在我来成都的路上就改变主意了,或者说其实我本来也没打算真的找他,现在我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他了。阿谭说的对,我是从我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里来到成都的,那是我的故乡,昭觉县的利姆乡。
换
以前,我直接一个大嘴
就呼她脸上了,但现在我没有这么
,有一
分原因是我
上海洛因的劲还没过,我懒得理她,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有
忘记我到底是谁了。
就是两年前,那时候我刚满十五,我哥比我大三岁,他娶了个长得
好看的老婆,是隔
村的,微微有
胖,
特别大,平时特别害羞,有一次他在我哥房里换衣服。
但是门锁坏了,她以为家里没人也没太在意,把
上的衣服都脱了个
光,
本不知
其实我在门
后边偷偷地看着,那时候我还很懵懂,还是个
男。
后来我懒得解释了,就
脆给自己起了个汉族的名字,我来成都找我哥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跟着朋友来成都闯
,结果家里人找不到他,我就跟家里人编了个借
说我要来成都上学,就稀里糊涂地跑
来了,那为什么我又不想找他了,也很简单,不过要从2001年说起。
看到她
前两个
乎乎的大
,还有那对粉红
的小小
,我就
得压不住枪了,她弯腰穿
的时候两个白
的
还在那里一颤一颤地晃,我真想冲上去把她狠狠地给
了,但我有贼心没贼胆,我怕我哥打我,我哥还是很护着她的。
甚至一直到我把
厚的
一
一
地
来,我俩的
都还没有分开,我恋恋不舍地从她的嘴
上离开,我们的唾沫在空中拉
一条长长的银丝,她的嘴
一周都被我给
红了,像长了一圈红
的胡
。
其实在我们这儿,几个兄弟共用一个老婆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说白了就是“伙婚”但是我哥特别小气,他不同意,天天像个宝贝一样
着她,导致我一直占不到这个女人的便宜,从那时候我就开始恶毒地想我哥什么时候能死掉。
她顾不上起
,依然坐在我逐渐
缩的
上,就伸手要抢我手里的针筒,我把针筒给她了,两只手
住她纤细的胳膊帮她找血
。
阿谭躺在我怀里,我们俩唯一的宝贝针
还留在她的手臂上,她微闭着
睛,整个房间只剩下我砰砰的心
声,我俩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我开始慢慢回忆起这两年发生的一切,我来成都,本来是要来这里找我哥哥的。
其实知
这个地方的人也不算多,即使是在胡汉杂居的四川省,照样有很多汉人不知
这是哪,所以我总是要给他们解释一遍:我是诺苏人,就是你们汉人说的凉山彝族,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发
“哦…”的声音。